县春茧收购协调会议领导讲话稿
工作会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5/1/1
县春茧收购协调会议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为认真做好200年春茧收购工作,县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春茧收购工作会议,进一步分析我县春茧收购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春茧收购工作,现就如何做好春茧收购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增强做好春茧收购工作的自觉性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县茧丝绸产业受到严峻考验,蚕茧价格下滑、产量下降、挖桑弃管现象再次重现。据统计,全省蚕茧产量减少8.3%,鲜茧收购均价下降5.6%,桑园面积减少20万亩。由于大部分丝绸经销商进货库存已基本得到消化,加上国家纺织业振兴规划和促进出口稳定等政策的支持,近期国内茧丝价格趋稳,行情有回暖的迹象。今年全县共饲养春蚕种3.5万张,预计蚕茧总产量在2800万斤左右,蚕茧质量较好。各镇及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蚕农的利益和合法经营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增强做好春茧收购工作的自觉性。
二、明确责任,做好春茧收购的各项工作
一方面要服务好当前的鲜茧收购工作,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全县鲜茧收购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县茧丝办要加强鲜茧收购业务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县工商局要及时为取得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的茧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确保在收茧前办理完毕,并加强对非法茧站的查处工作;县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防止抬级抬价和压级压价;县质监局要加强计量器具的检查和质量标准的检查;县公安局要维护好社会秩序,为鲜茧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县监察局要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正常收购,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要加强收购票据的管理,要规范征税行为,不得向鲜茧收购单位预收税款,特别是要为鲜茧收购经营企业尽快办理好一般纳税人手续,务必在收茧前办妥,保证各经营鲜茧收购经营单位凭鲜茧收购联单收购蚕茧。
三、强化市场管理,维护蚕茧收购秩序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鲜茧经营单位收取费用,要加强协调沟通,严厉查处无照收购、超范围收购蚕茧的行为;严厉打击蚕茧收购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严禁已取得资格认定的单位以租借、转让等方式,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单位提供蚕茧收购活动;重点严厉打击取缔非法鲜茧收购站(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市场管理的职责,今年县政府成立由县茧丝办牵头、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参加的蚕茧收购检查组,加强对全县蚕茧收购市场的检查,对无证无照非法收购蚕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国务院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务部()4号令《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及商运发()189号、苏经贸商运()339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上述蚕茧检查组成员单位公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要抽调2名工作人员,并安排一辆小车,其他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于六月日到茧丝办集中,统一组织检查。蚕茧收购结束后,检查组要将蚕茧收购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同志们,蚕茧收购工作事关全县千家万户蚕农的切身利益,是三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务请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全面完成春茧收购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