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第4页
专业调整,提高师资水平。建设广州大学城和珠海等大学园区,实施高校“强校建设工程”。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社会办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大学、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及人才汇集机制。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中心、开放式重点实验室、开发基地和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制造基地。引导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争取再建立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创办民营科技园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专业性的镇级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技术市场。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珠江三角洲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促进欠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技术创新。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抓紧广东科学中心建设。加强科普工作。
六、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山区开发和东西两翼发展,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继续推进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建设。以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珠江三角洲协作大平台,增强城市群和产业群的竞争力。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珠江三角洲产业整合,成为世界性的制造基地。建设和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物流基础设施与市场体系。构建广州、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城市功能,增强广州、深圳的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和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列。力促佛山成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广东省第三大城市。
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提高山区国道、省道及县通镇公路补助标准,促进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加快山区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发展具有山区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农产品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扶持山区发展一批前景好的工业项目。鼓励扶持山区开发小水电。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调整省属7座水库利益分配,其水电厂税后利润实行省市二八分成。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山区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好珠江三角洲对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结对帮扶,重点扶持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全面铺开重点村脱贫奔康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山区和革命老区实施“一乡一品”项目。加大对山区、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今年起,省对市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采取“基数不动,提高递增比例”办法,一定五年。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递增比例由10%提高到14%,其余享受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的市县年递增比例由8%提高到12%。在省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中安排100亿元重点用于减轻山区和困难地区“中央专项再贷款”的还贷负担。
增强东西两翼和粤北经济实力与发展后劲。加快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吸引外来投资,承接珠江三角洲辐射和产业转移。千方百计壮大县域经济。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石油化工、电子、医药、造纸和资源型工业。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发展海洋经济。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七、全面加强信用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形成高效、廉洁、诚信的行为规范。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信用制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建立规范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提高公民诚信意识。推动信用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
努力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促进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对市场主体资格和市场行为等方面管理的政府规章。反对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和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适时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加强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严肃查处做假账和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腐败违法行为。整顿规范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撤并公路收费站,严格收费管理。依法规范中介活动。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员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继续严厉打击各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集中整治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禁毒和戒毒力度,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做好国家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和“**功”**组织的破坏活动。加强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依靠各方力量维护社会稳定。
八、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人民生活
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重要职责。通过发展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劳动者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完善挂钩劳务扶贫制度,加强城乡统筹,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门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和闲置资产,多形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落实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建立就业援助制度,重点扶持大龄再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依法保护包括外来务工者在内的全体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健全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调剂,强化征缴,规范支出”制度。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清收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建立各级财政补充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严格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关心困难群众生活。以供应廉租房为主,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城镇现有住房特困户困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补助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金。安排专项资金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补助,解决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救助。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九、加强税收征管,强化财政监督
严格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偷、逃、骗、抗税行为。清缴企业欠税。推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建账制度。加强反避税工作,提高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确保国企改革中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的支出。
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扩大对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和重点基建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向财政性资金收支较大的省直行政单位委派财务总监。
十、落实环境资源保护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可持续发展
突出环境保护。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以保护饮用水源水质为重点,落实各流域水质保护规划、各重点区域水污染整治计划,强化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全流域整治珠江,对韩江、练江、鉴江、漠阳江、榕江等河流进行整治。坚决搬迁整治或关闭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加快城市和重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推进城市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强对生产生活噪声的监管。防治大气污染,对现有燃煤燃油发电厂限期配套脱硫设施,提高城市机动车尾气达标率。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全面达标。切实治理污染严重行业,严格监管危险废物,查禁进口废物。发展环保产业。
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管理。做好全省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建设规划工作。继续抓好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示范村建设。巩固发展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生态林工程。重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山区作为全省生态屏障的战略地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各种自然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耕地、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护海洋环境和海岸带、珊瑚礁等生态系统。建设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气象、地震预测预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构建“数字广东”地理空间框架。
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