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指导意见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1/3/5

2010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指导意见

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长办发[2010]20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长创先发[2010]7号《关于落实“五个具体化”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筑牢堡垒、促进和谐”争创主题,着眼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体现先进性、贴近职责和岗位实际、回应群众关切、注重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进一步激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党组织负责人引领示范作表率,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引导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上来,为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承诺的范围

全市基层党组织及所属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具体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社会组织及基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所属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及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进行书面或口头承诺,也可经所在党支部同意,不进行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完成中心任务、服务民生、推动日常工作等作出承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创造一流成果、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任务等作出承诺,创造优秀业绩、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和“五个表率”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和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分别提出承诺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乡镇、村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提高致富带富能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重点围绕落实“三有一化”,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就业创业、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流动党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出承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增产增效、提高技能、攻坚克难、节能降耗、凝聚职工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要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提高履职能力、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重点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纪守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基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繁荣先进文化、加强医德医风、促进医患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围绕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创新,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围绕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心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围绕提高执业本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业主要重点围绕诚信守法经营、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支持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工作,原则上按年度组织实施。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9月底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11年开始,公开承诺要在当年年初进行。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主要环节:

(一)务实定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届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中心重点任务、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基础上,采取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大讨论等方式,研究提出承诺事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能力、特长,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提出至少1件“记得清、说得明、做得到、好评价”的承诺事项。要把好承诺事项的审核关,做到实事求是,“既不过高要求,又不降格以求”。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由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把关。党员的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定,并在党支部大会上作出承诺。

(二)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审核确定后,要填写公开承诺书,及时公开承诺的责任、事项、时限、结果。基层党组织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会议、文件、公示栏等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员承诺内容,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以文件、图版、内部网络等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

(三)积极践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承诺事项,做到“诺必践、践必果”。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实行跟踪检查、掌握情况、督促推进,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那一世范文网

(四)民主评诺。每年年底,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领导点评。要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对联系点和分管单位进行点评,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属党组织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点评一次。二是群众评议。要把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践行承诺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群众有序进行评议。乡镇、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可结合年底“双述双评”活动进行民主评议;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三是组织认定。综合领导点评、践行承诺、群众测评等情况,分别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进行认定。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由上一级党组织认定,党员公开承诺由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党组织认定。

五、公开承诺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公开承诺作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系统指导小组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领导和指导。对公开承诺效果不明显、存在形式主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指导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好公开承诺,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二)注重分类指导。坚持分类指导,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原则方法。要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力争公开承诺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现全覆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根据组织要求、群众期盼和自身实际带头承诺,承诺的内容和标准要高于普通党员。在职党员在参加本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的同时,要按照居住地党组织的要求,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进行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要通过推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中参加公开承诺。

(三)搞好工作结合。实行公开承诺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继续落实整改任务,兑现向群众的承诺;要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与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与基层党务公开、主题载体活动、设岗定责等结合起来;要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