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探讨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12/1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探讨第2页

出一个聚居生活圈,规划出移居农民的生活用地(含宅基地)以及用于种菜的自留地;生活圈外延为生产圈。这样,相当于相邻的几个小村聚居成一个大村,共同分享便利也共同分担成本。为了降低农民移居的门槛,除了可考虑以财政购买或投资的方式取得规划点土地并向移居农民廉价出售外,还可制定执行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政策,允许移居农民用其原有的山场或田地使用权置换规划点的生活用地使用权。走聚居化的道路,经济门槛比城镇化低得多,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适合目前大部分偏远山区农村的实际情况。

2、实行财政倾斜政策。安排更大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产品提供上。这一措施应从中央财政预算做起,采取层层补贴的做法,中央、省、市、县、镇、乡各投入一点,专款专用于农村基础公共产品建设。

3、实行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可考虑设置促农捐助基金会,以减税费、增优惠等经济政策鼓励工商企业捐助农村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其它项目建设,可由单个或联合企业自行指定捐助项目,并由企业和村民派选代表组成监督会对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4、建立城归农民管理机制。以镇为单位,成立“城归农民交流协会”,把从城市回流的农村青壮年纳入协会管理,通过交流、培训等手段,对城归农民进行分类、引导,从而使城归农民中的优秀分子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骨干力量。

(二)集体配合

1、分担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不可能完全由农民来买单,但完全依赖政府财政的投入,目前来说也是相当困难。特别是如阳春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财政力量相对薄弱,更是难以一力承担。因此,公私结合应当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公”主要指的是国家财政投入、社会上的捐助等等,侧重于基础建设、农村科教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私”主要指的是村集体和农民自己的投入,侧重于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业生产的投入。也许要农民掏腰包并不是容易的事,但只要充分尊重民意,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并把农民的利益融进建设项目中,还是大有可为的。江西赣州在这点上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他们坚持农民自主申报,凡是群众申报率未达到80%以上、自筹资金未达到工程总投资60%以上的一律不立项。建设模式、项目也由农民自行决定,建设资金由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为辅。县、乡分别按项目工程造价的30%和10-15%,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扶助农民。按照农民“自己办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办”的原则坚持农民自主管理。由民选理事会全权负责发动群众、筹措资金、组织建设、监督质量、后续管理等工作。他们的这一做法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可推广至村一级的有关建设管理工作上。

2、壮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有实力,才能有钱为农民办实事,村级组织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办集体经济的路子可以多样化,在阳春,可利用特色农业的优势,划出部分集体经营用地,以股份制创办村集体果园、集体猪场、集体桑蚕园等等,把村民个体的资金以股份形式投入农村经营性项目,所得收益留出集体流动资金后由村民按股份分红。根据阳春目前民营工业的发展形势,还可以在时机成熟时尝试把工业用地指标划出一定比例,让村级组织来经营,如建标准厂房、打工楼用以出租,或在工业区点周围建设相关配套和生活配套设施等,为工业化提供服务,同时返利于村,造福于民。

3、成立互助合作社。以镇为单位,在相邻的村与村之间建立互助联盟,实行财力、人力、物力和信息的互通互借互换互联。在当前的阳春农村,劳动力因外流而显得紧缺,劳动资料仍然不足,村与村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建立互助合作社就可以在一些特殊时期(如农忙季节)或特殊需要方面做到村落内部和村与村之间互通有无,相互帮助。互助可分为付偿相助、互换相助和无偿援助三种。实行农村互助合作社,可以让一定范围内的农民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成本最大节约

4、建立联合购销制度。现在的商业环节所占利润相对于农民的承受力来说显得过高,为此可考虑以村或镇为单位,成立联合购销小组,对农用资料需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采购。建立联合购销制度,可以把降低农民购买风险,节约成本,也就同时意味着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