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鈅匙”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4/20

农业产业化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鈅匙”第2页

业化经营的整体水平。在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上,要坚持高起点,发展高档次、高科技、高附加值企业;坚持大规模,围绕支柱产业,扶持一些集种植、加工、贩运和销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坚持外向型,面向国际市场,发展一批以出口创汇为重点,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龙头企业。在经营主体上,坚持多层次、多成份、多形式,重点发展民营龙头企业。不论哪种所有制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就应给予扶持;在发展途径上,既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新的龙头企业,又要重点扶持、改造有一定基础的企业,使其上规模、上水平。同时,实施“放水养鱼”政策,扩大招商引资。
4、重视“第一生产力”,推广农业科技。要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种植技术、食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培养大批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要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基地。龙头企业也要不断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大力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一些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组建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共同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也可以通过技术入股和股权转让等形式,组建农工科贸综合集团,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
5、深化“组织创新”,实现农企双赢。产业化“组织创新”的核心,就是通过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把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培育壮大新的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目前山东省探索的农业产业化的三种模式,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打造了紧密的生产链、利益链,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一是“公司+基地+农业工人”。龙头企业从农民手里成片租赁土地建立基地,合同期一般为至20年,租金一年一付,企业对基地的生产实行一体化管理。二是“公司+基地+农户”。农户自主经营,公司以契约形式对其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种植户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不仅有收购价格,更有种植要求和标准,公司按合同收购产品。三是“公司+中介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中介组织按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生产,代表农户与公司打交道。这种模式做到了农户省心,企业省力,更主要的是保证产品的销售。“组织创新”后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是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赢之道,是农业现代化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