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法制教育教案
小学安全法制教育教案第2页
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有作为相对开放社会的条件下学生容易变坏的外部环境影响,但是其中最一重要方面,学生的权利意识的匮乏,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客观的知识、美好的道德信条和严格的行为守则,还应该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人总希望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同学们也不例外,如果知道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就要努力维护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形成自我保护意识。一个学生被其他同学欺辱、殴打、勒索,他当然能够感受到这样做对他不公平,这是对他的正当权利的侵害,学校有责任保护他的这一权利。
就上述事件来说,一个学生被长期欺辱,很多学生都知道了,可老师就是不知道,这难道不令人奇怪吗?一般来说,老师如果知道实情,不可能不予以制止,这说明那些知情的学生也没有意识到,那几个野蛮学生的做法是违法的,是应该得到制止的,否则他们自然会报告校方给予援助和处罚施暴者,这就表明权利意识在学生中是普遍缺失的。没有权利意识的人就像一群纯洁而软弱的羔羊,一旦有野蛮的豺狼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没有丝毫的自我保护的可能。
今天,社会大众拥有了宪法条文意义的公民地位,拥有很多的权利,这些因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而获得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成人领域,在未成年人方面,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其法律精神并没有融入到具体的体制层面。比如,在家庭里面,孩子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往往取决于父母的觉悟和道德水准,在学校教师是否真的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公民来对待,仅仅是道义上的要求。.
以暴制暴的循环
“他们能抱成团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他找人打我,我也找人打他,看谁能打过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我会让他在我手里栽跟头!” 这种以暴制暴的心理,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学生,这种心理更加明显。在某县的一所郊区中学,一名13岁的初中生甚至向笔者展示了一把一直藏在书包里的大号水果刀,声称这是用来“自卫”的。因为近段时间以来,老是有三五成群的“小混混”在放学路上拦住他们要钱,不给就往死里打。据说,已经有几个学生先后被他们打伤了。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学生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是愚蠢的,因为它不但不能让暴力远离自己,反而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使自己完全滑进暴力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这种恶性循环的链条越长,校园暴力的发展越迅猛,其影响也就越恶劣。
话虽这么说,以暴制暴的所谓“黑道原则“,还是悄然侵入了某些学校,占领了一部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一些学生开始“拜把子”,在此之后,如果再受人欺负,他们就不再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是通过拜了“把子”的兄弟或姐妹自行解决。同时,一些学生在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后,也往往会依赖“拜把子”后形成的团伙力量,变本加厉地在低年级同学身上寻找“补偿”:勒索他们的财物,向他们收“保护费”。
某乡第一初级中学的一名初一男生,他们班的学生在威胁别人时经常说的话是:“再不服气,我就叫人收你的保护费。”一位张姓家长说,一天,他年仅10岁的儿子突然说要加入学校的“帮”,因为这样不但可以不把自己的零花钱白白给别人,而且还能向别人要零花钱用。张先生因此而担心,这些在校园内外横行无忌的学生帮派,会不会一步步演变成少年“黑社会”。
张先生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法学家皮艺军说:“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比如台湾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孩子,而是青少年团伙,通过双方的接触,他们很快将青少年团伙发展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的罪犯。”
文化营养的失衡
校园暴力并不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但它的不断升级,却是不可否认的,因而也最应引起警惕。事实证明,如今的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它在个别地方甚至正在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我们不禁要问:校园暴力真的成了教育永远的伤痛?当花季少年成为犯罪分子,不知他们在行凶作恶时,内心有没有过胆怯与恐惧?有没有过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是什么导致了他们对暴力的崇尚甚至膜拜?谁又该为他们制造的罪恶承担责任?
如今,暴力文化已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享受,在此情况下,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
校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创伤,更严重的是会造成孩子们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
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当问到孩子们遇到被同学打时作何反应这个问题时,至少有45%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打他”。究其原因,是家长从他们上幼儿园起,就向他们灌输在学校不能吃亏,遇到谁欺负自己就应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等错误观念。
非暴力情感培养
在校园暴力中,那些被欺负、敲诈、勒索甚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是我们能看得见的受害者,因而他们得到的关怀和帮助也就多。那些施暴的孩子同样也是受害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似乎比被暴力所伤的学生更应得到关怀和帮助。
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每个人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一部分不被老师同学关注的学生更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甚至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取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心理学家郝若平也指出:“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随着第二性征的出现,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他们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的冲动下,就可能会通过暴力达到目的。”
青少年面临的20多种压力,如学习压力、家长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等。每个学生几乎要同时承受平均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会更多甚至是全部。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压力,同学间竞争和矛盾,家庭的变故,包括父母下岗、亲人的故去等等,使他们晴朗的天空蒙上阴云,焦虑、失望、悲痛。而每个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又是不同的,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造成他们情绪消沉、抑郁、自卑,甚至发生一些极端行为.事实上,一旦明白了施暴者也是受害者的道理,我们就可以对症下药,将施暴者也转化成正常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孩子,同学们也应该倡导平等、公正、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思想。
三、青春期自我保护教育的方法
1、明理。
观察社会要用两分法,既不要把社会看成一片净土到处是阳光鲜花,也不要把社会看成一团漆黑,到处是尔虞我诈。现实生活不是孩子幼年的童话世界。如果一味灌输牧歌教育,学生停留在天真幼稚阶段,对环境缺乏必要警惕,一旦遇上险情,即大惊失色,束手待擒。相反,总是用拍花子教育恫吓也不好,孩子们容易对周围产生草木皆兵的错觉,多疑胆怯,不敢主动接触社会。一个面对现实的中学生,应当积极谨慎地和周围的人和事接触,学习交往,学习自我保护,增强心理承受力。学校的牧歌教育与家庭的拍花子教育唱对台戏,这种现状一定要改变。
未来社会有激烈竞争,既需要敢闯敢冒险的勇气,也需要审时度势的清醒;既 需要百舸争流单兵作战智慧,也需要各行业的集体合作;既需要对人信任,也需要对人警惕;对恶人恶事,手中应用矛;对险情隐患,手中有盾。
2、导行。男生五要:要理解女生心理一般特点;要主动关心帮助女生;要有保护女生的责任;要自觉抵制黄色诱惑;要有道德规范自制能力。
女生五要;要举止端庄行体;要理智谢绝异性爱慕和追求;要拒绝任何金钱物质的引诱;要识别抵制异性的挑逗;要分辨学生适宜和不适宜的场所。
3、示范。在各种意外中,家长和教师表现出的观察的敏锐、判断的清醒处理的果断、方式的灵活,都会给孩子以鼓舞、启迪。同龄人的机智、勇敢、镇定、坚毅等英雄行为,更会引起学生的羡慕和仿效。所以,示范包括三方面的身教,即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小英雄的身教。需要指出的是,自我保护中的自我,既是个人小我,也是学生群体的大我。自我保护含有青少年群体的相互保护。所以,我们提倡敢于向坏人坏事作头争,在相互救护中,要有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要有相互救护的常识、能力和训练。
4.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似乎教孩子温文尔雅、礼貌待人多,遇急遇险,救护防身方面少。如果一味地强调“温良恭俭让”、“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无异于使孩子遭遇暴徒时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这种教育方式自觉不自觉地培养着弱者。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免出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
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
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
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会你的孩子自我保护 经常听到活泼可爱的孩子遭到意外伤害的惨闻,这大多是因为孩子在遭到危险时不知应该如何应变所致。那么孩子能学会在紧急情况下避免危险吗?答案是肯定的。
但要孩子做到这一步仅仅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