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模版范例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4
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日益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妇女参政议政及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一、实施《两个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五年来,县加大投入,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和部门各项政策,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保持人口低速增长,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严厉打击对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使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稳步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
近五年来,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引进外资,加快结构调整,并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使全县经济保持着快速、健康的发展。
1、政府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用的投入。同时,政府用于扶贫、改水、改厕;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截止县总人口为3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占46.8%,0-17岁儿童占25.5%,育龄妇女人数为9.0万人;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达3.2‰,比下降5.21‰。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人口素质和人均gdp值的提高,有利于缓解人口过多给教育、环境、卫生、就业等带来的压力,为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妇女儿童发展的卫生与保健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社会经济、文化、医疗保健发展的重要指标。这三年来,我县积极开展“降消项目”的实施和创建爱婴医院等活动,努力降低县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截止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9.44/10万、15.97‰、22.22‰,与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三)妇女儿童的教育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始终是我县发展战略思想,优先发展教育,使我县较快地建立起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等一系列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1、基础教育快速发展,女童入学率逐年提高。截止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8%,其中女性为98%,小学巩固率为99%,其中女童为98%。初中学生巩固率93.5%,其中女性为93.55。
2、县中等教育发展迅速,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高中学生入学率为44.1%,其中女性为43.7%,比都有一定的提高。
3、残疾儿童教育事业不断得到发展。县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78.5%,已超过目标值3.5%,残疾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68%,超目标值17%,而巩固率为82%,超过目标值2%。
(四)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
五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扎实推进,“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全县新增就业岗位1500个以上。县女性就业人员比重为83%,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规范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障体系。截止全县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44.4%、50%、50%、66.67%、66.67%,与相比,不同程度的有所上升。
(五)妇女参政议政
妇女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培养及选拔和女党员的发展工作,并纳入《妇女规划》和各部门干部培养和党员发展计划中,取得明显成效。
1、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有所上升。目前,县女性有省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委员1人,州人大代表9人,州政协委员2人;县级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均比往届增多,特别是女政协委员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8%。
2、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县村民委员会委员中女性比重为71%;居委会两委中女性比重为100%,与相比,均有很大的提高。
3、县在发展培养妇女人才方面,采取“双推双考”、“公开选拔”等办法,培养、选拔出许多女干部。截止县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6.7%;我县党政副科级以上女性领导干部58人,占全县领导干部总数的15.1%。其中县处级1人,正科14人,占20.6%;担任党政正职有8人,占科级女干部总数的17.9%。全县共有女党员1483名,占党员总数的14.21%。近五年来,我县发展女党员力度还在加大,发展比率已高达23%。
(六)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保护
县在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的宣传。县在妇女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和参与权的保障方面,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先后纳入普法规则,并将主要法律法规编制成册,印发到群众手中,对农村地区采取免费送“法”的方法,将法律小册子送到千家万户;为保护儿童身心不受不良习气的侵扰,已出台了非节假日禁止儿童出入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措施,使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2、公安政法机关不断侦破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截止县共破获强奸案3起,处理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种刑事案件93起。
(七)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和社会福利
随着政府财政增加治理环境污染,改水、改厕方面的投入,县农村改水受益率已达73.2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3.2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3.81%;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42.53%;城市污水处理率33.3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有11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络204个。均比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福利有明显提高和改善。从开始,我县被省卫生厅纳入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县孕产妇死亡率由1999年的165.28/10万降至69.44/10万,婴儿死亡率由1999年的34.41‰降至15.97‰,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1999年的35.07%提高到65.61%左右,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和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存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因此,我县在第一轮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李碧凤荣获国家表彰。第二轮,我县又被省卫生厅授予实施项目先进县。县妇女儿童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城乡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二、实现《两纲》目标的对策建议
1、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根本途径之一。县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经济较落后,这些是发展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瓶颈。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县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2、应重视农村儿童事业的发展。我县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经费投入有限,儿童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农村儿童事业是薄弱环节,应引起重视。
3、要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家财政增加对卫生、教育、环境及污水处理、改水改厕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发展的生存环境。
4、要实现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4的目标,县的重点工作任务仍在农村。除完善硬件设施外,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覆盖率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消毒接生率,要从源头抓严抓好。
5、我县女干部配备上,较上一届有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县委班子中的女性调走后未能补齐,导致县级四大家班子中,只有县人民政府有1名女性,其它三家女干部配备率不达标,需及时调整。
6、在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选择后,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有关部门要通过大众媒体以及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宣传婚检的重要性,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关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婚检率。
7、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应顺应形势变化,积极自我调整和完善。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实行分类指导,对难点问题重点监制,对薄弱环节重点扶持;二要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性别统计监测工作,对无性别统计的指标要尽快完善,全面准确地反映妇女发展状况。(县统计局、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