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劳务人员转合同工**工作会纪要

合同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6/2/27

矿劳务人员转合同工**工作会纪要

建新矿劳务人员转合同工**工作会纪要
(5月10日)
5月6日15时30分,我矿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劳务用工转合同工**工作会。矿党委书记徐龙彪、矿长文国华及各专业组组长、劳务用工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隐患进行了摸排,对后续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肯定了涉及劳务用工转合同工单位(科室)、有关专业组工作人员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效果。自4月22日会议来,矿党政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科室)积极响应,有关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提高释疑解惑说服力;矛盾摸排小组及时到有关单位认真地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班前会、工作会、单位班子会、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努力将政策讲清讲透;有条件的还专门组织劳务人员学习文件,讲解政策,摸排矛盾焦点,开展思想工作。参与**工作的同志改变工作作风,改等访为走访、上访为下访,深入供应科、支护科、劳务大队、洗煤厂、总务科、综合队、机电二队等单位了解劳务人员思想动态,面对面沟通,进行政策解释。释疑解惑组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每天坚持值班,认真做好来访接待、记录来访诉求、政策释疑解惑、信息收集、动态风险评估等工作。应急处置组及时成立了由保卫科3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第一梯队和由20名预备役民兵组成的第二梯队,制定了应急方案,随时待命,处置各种意外事件。在全矿干群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工作开展有序,矿区稳定。
会议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建新矿劳务人员主要分布于综合队、机电二队、机修厂、洗煤厂、安全科、劳务大队、供应科、总务科、支护科、工会、保卫科、通风科、工农办等单位。其中以劳务大队、洗煤厂、总务科、供应科、机电二队、支护科、综合队等尤为集中。根据丰城矿务局(丰煤发[]11号)文件精神,预计洗煤厂、综合队、机电二队等单位有一百余名劳务人员符合条件,可以按规办理转正手续;另有十多名劳务人员在规定岗位但因工作年限未满三年需待转。其余不符合丰煤发()11号文件规定的二百七十余名劳务人员主要集中在劳务大队、供应科、总务科、支护科、工会等单位(部门)。因劳务人员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不稳定因素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单位。
会议对当前劳务人员的诉求进行了梳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供应科劳务工反映,工作苦脏累险,工龄较长和有的三班上班,要求予以转正;二是支护科两班制劳务工希望按三班生产性岗位予以转正。三是劳务大队平车工因经常三班作业,希按三班生产性岗位予以转正。四是总务科旅馆化及班中餐劳务人员联名上书要求转正并欲走司法途径。五是超龄的希望留用。六是实在不能转,希望能同工同酬,享受相同待遇。
会议根据劳务人员的诉求及工作开展情况,就劳务工转合同工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相关工作组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对劳务工转合同工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很多人当年因为照顾而成为劳务工的历史实现;要充分认识到企业当前岗位人员多,煤炭行情低迷的现状和省公司制定政策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执行意识,认认真真地做好稳定工作。二是矛盾摸排组和释疑解惑组要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劳务人员,针对前期工作所摸排出的问题和隐患,变上访为下访、等访为走访,主动出击,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劳务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做好不能转的劳务人员的思想工作,要面对面,心对心的沟通,要从矿情、局情、省公司情况和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出发,讲道理、讲政策,积极争取劳务人员了解企业现状,理解企业难处,支持企业工作。四是要重点做好情绪激动的劳务人员的稳定工作。要包案到人,重点对待,细致工作,情况清晰。要在做本人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动亲戚朋友协助做工作,千方百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工作做实抓好。五是要重点抓好劳务人员个性诉求的释疑解惑工作,在掌握政策的前提下,尽量给与明确答复,决不模棱两可;同时以心换心,在理解和同情的基础上,以政策为指导,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六是要认真做好共性诉求的释疑解惑,针对超龄留用、同工同酬等诉求,要向劳务人员表明:矿党政高度重视,已积极向上级反映诉求,并引起上级的重视,上级有关部门将按全局一盘棋的原则,根据用工岗位给予考虑;关于超龄留用,矿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留用。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科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认真摸清劳务用工情况,做到精细正确,确保不错报不漏报不搭车。要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规范操作,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平、名单公布,确保劳务工转合同工工作在阳光下运作,经得起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八是相关工作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个人,将大局稳控在基层,确保**工作目标兑现。




主送:矿副总师以上领导、劳务工转合同工工作组。
抄送:局党办、局长办、劳人处、局劳务人员转合同工工作领导小组、
**办、综治办。
建新煤矿党政办公室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