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7/4/2
公司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公司关于转发《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分公司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按照省公司要求,市分公司及时转发了集团公司实施方案,成立了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司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下发了《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会议制度(修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职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领导人员到基层一线参加工作的通知》、《接待工作规范(试行)》,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处理、新闻工作、厉行勤俭节约、职务消费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和管理流程。
三、强化措施,认真落实
(一)调查研究方面
规定市公司班子成员每人每季度调研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坚持调研与参加经营实践相结合,深入基层最末端生产单元;每次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市公司班子成员调研时市公司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县公司1人陪同。调研过程中,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及烟酒,人数较少或不具备条件的安排份饭。
调研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调研,调研结束后及时形成调研报告,业务部门撰写调研报告并抄送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调研报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筛选、整理汇总,通过多种渠道信息共享;调研发现的问题,如需督办通过开发的调研督办流程系统,跟踪督办。
(二)会议、活动方面
尽可能地减少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采用视频形式的会议一律不开现场会议。市公司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时间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市公司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专业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会议代表不得超过80人,不邀请无关人员参会。严格执行会议申请审批规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今年以来,公司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举办的各种会议,均按照会议经费标准执行,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经费不予报销。严格执行会议工作“十不准”,大力压缩会议经费,会议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了6.9%,各类会议、活动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7.8%。
(三)文件处理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加抄方式;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加强内部信息刊物管理,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分公司各部门发文数量1-6月份比同期减少28.3%。
严格公文会签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不超过半天;一般件不超过1天。市公司收到省公司和县公司的公文,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在3个工作日(或来文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按工作分工可由分管领导批办的公文,不必请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传阅,对只涉及具体事务的公文,可由综合部直接拟办到相关部门办理。
(四)职务消费方面
印发了《职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严格按照《职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等费用在年度限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建立了领导人员公务用车、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信费等管理台账。以来,市分公司未组织过出国考察事项;未组织领导人员参加过集团、省公司统一举办的培训之外的其他培训。领导人员通信费、差旅费采取在年度限额范围内据实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没有以任何名目为领导人员发放补贴,
严格控制接待开支标准,没有将非公务的接待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公司内部各部门没有以各种名目相互宴请;对外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按照就餐人数确定菜品数量、种类,较好地避免了主多客少现象。市分公司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比减少了29.07%。
四、需改进的方面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市分公司能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在调查研究工作方面某些环节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