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方案

策划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2/2/27

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第2页

努力开发一批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快乐学习。

四、强化监督,保障落实

(一)由教育局与各中小学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局对各学校教育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成立“县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减负工作,组建特聘和特派监察员队伍,承担督导、检查和日常监察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提高执行力。

(三)加大对乡镇减轻学生负担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及自身执行《县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减负工作,力争“减负”和“提质”获取双赢。

(四)建立流动问卷调查制度,对“减负”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作为《责任书》考核的主要依据。教育局“减负”特派监察员进行学校督查工作,以及教育局相关股室深入学校开展工作时,每次向学生、教师或家长随机发放每校不少于10份的调查表。

(五)凡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学校、教师,经查证属实,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取费用。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及学校教师在年内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评先、评优活动;对责任校长和教师按照省、州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六)建立公示制度。各中小学要将关于“减负”的各项政策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家长,将省、州、县和学校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进行公示和永久性张贴。公布监督、投诉和举报部门、方式、电话号码。

本办法自3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