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霍乱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县区霍乱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霍乱在我省曾发生过3次较大流行,是福州市重点防治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 -我区无病例发生,疫情明显回升, 、疫情又销声匿迹;在我省其他市共散在发生6例实验室确诊病例;邻近地区(莆田、南平和宁德)有病例报告。因此,我区今年霍乱防治工作形势仍相当严峻。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鼓楼区霍乱防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控制流行,严防暴发,力争不发生二代病例、不出现死亡病例。
二、工作要求
1、组织管理:有组织、有领导、有防制/监测方案、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期前的准备:据既往防治经验,订出监测与培训计划;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需要,备足监测与防制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
3、腹泻病门诊:各级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布局合理,符合隔离消毒要求; 4月1日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登记报告及时、准确;
4、疫情监测和处理:霍乱疫情报告及时率和疫情调查处理及时率均达100%;
5、监测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监测指标;
6、流调工作:对首例霍乱病人及暴发流行疫情要深入细致调查,并及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日常流行病调查个案调查表填写完整,年底做好工作总结上报。
三、防制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霍乱属甲类传染病,霍乱防治工作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并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各部门责任明确,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一级抓一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发动群众,保证霍乱防治措施的层层落实。区疾控中心要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提供防控对策,当好参谋助手;对需要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的防治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身防病能力
健康教育是防治霍乱治本措施之一,各街镇及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文化、教育、新闻、广电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吃熟食,喝开水,食前便后洗净手”等自我保护措施,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把住“病从口入”关。
(三)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主要内容的行动
1、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各街镇要结合城乡建设与创文明城市工作,制定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乡自来水建设,加大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改水、改厕、管粪、污水排放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2、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卫生检查和卫生管理的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卫生的合格率。卫生监督部门应深入农贸市场、厂、矿、宾馆、酒楼、学校食堂及个体饮食店、摊点等场所,开展食品卫生督查,严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上市、上桌,预防霍乱的食源性传播。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区爱卫办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消除蚊蝇孳生地,降低苍蝇密度。环卫部门要抓好对公厕的经常性消毒。
(四)建立、健全肠道门诊,进一步规范病人的管理工作
1、从四月一日开始,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医疗室均要恢复肠道门诊工作。在肠道门诊开诊期间,所有腹泻病人都必须到肠道门诊诊室就诊,其他诊室不得就诊。
2、坚持“有泻必治,有疑必检,高疑即报,高疑即管”的原则,搞好肠道门诊工作。
3、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要相对稳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要建立肠道专科门诊、专门登记、专用医疗器械和专(兼)职医务人员,基层单位确因人员与房屋条件不能单独设立的也应在门诊指定兼职医务人员负责或专桌诊治。
4、辖区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应设有诊疗室、观察室、专用估价取药窗口及专用厕所。
5、各医疗单位要成立霍乱抢救治疗小组,由有经验的医务人员组成,并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以便及时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治疗。
6、各医疗单位对抢救治疗及留诊观察病人应详细记录病历,防止登记不详,字迹不清而延误疫情调查处理工作。对采便培养霍乱弧菌的病人要按传染病登记簿的项目认真填写,专册登记。对其他腹泻病人,要按腹泻病人登记本上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辖区各医疗单位每月4日前应向区疾控中心报上月腹泻病人就诊人数、采便培养人数、确诊霍乱病人数(见附件)。
7、各医疗单位门诊对留诊观察的病人,要及时进行抢救治疗,降低病死率。对需转院隔离治疗的病人,应待病人病情稳定后,由诊治单位派车护送转院,转诊时要有医务人员随车前往,以防转诊途中发生意外。对轻型腹泻病人可推广使用口服补液盐疗法。
8、各医疗单位对肠道门诊工作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并有自查记录。区卫局每年将组织二次督导检查,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9、根据就地收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人的诊治工作。收治医院的专用隔离病房应设有纱窗、纱门等防蝇设施。所有轻症不能排除疑似霍乱的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均按福州市霍乱防控的有关规定,由患者所在地的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诊治和预防控制。中、重型霍乱病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转诊福州市传染病院统一收治。
(五)加强霍乱外环境监测工作,严格疫点疫区处理
区疾控中心按省级霍乱监测点要求制定我区监测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海产品、水样、腹泻病人的监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病家周围外环境的监测工作。
疫点疫区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疾病控制司《霍乱防治手册》1999年(第五版)的要求,坚持“早、小、严、实”的原则,就地隔离治疗病人,追踪传染来源,落实疫点消毒,接触者带菌调查、预防性服药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和杜绝二代病例发生。
(六)多部门合作,做好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工作
本着“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外来民工的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尤其是供应安全饮用水,集体食堂卫生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以及卫生防病教育等工作。区卫生局应定期进行 检查,指导与督促防制措施的落实。
(七)加强培训,认真做好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置工作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及基层卫生人员,尤其是新参加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处理霍乱疫情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发现霍乱病人、疑似病人及带菌者,应在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最快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疫情,并向区疾控中心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病例确诊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将该病例纳入霍乱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疫情报告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瞒报、谎报、迟报疫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霍乱病例报告后,立即组织疾控人员对病例、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填写个案调查表,同时通过霍乱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霍乱专报系统)上报详细个案信息。具体规范详见《霍乱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八)加强生物安全,严格菌种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按第一类菌(毒)种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护、预防控制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严防实验室感染和扩散,保证生物安全。辖区检出首例病人的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或疑似霍乱弧菌,应立即送省疾控中心及福州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分型和药物敏感性实验;非首例o1和o139群霍乱弧菌菌株,应妥善保存,并分批分期或在流行后期整理后送福州市疾控中心检验科,然后统一转送省疾控中心细菌科。外环境、食品等检出的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应全部送福州市疾控中心检验科,然后全部统一转送省疾控中心细菌科。各医疗机构检出的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应按要求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