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7/5/4

“六五”普法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男,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从开始负责整个支队的交通安全宣教和普法宣传工作。多年来,该同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紧紧围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普法工作大局,不断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跟“互联网+”时代脉搏,通过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教工作模式和措施,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社会化”、“科学化”和“网络化”,既全面推进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也为交通管理工作赢得社会口碑,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紧扣主题,大力开展专题性普法系列宣教活动
普法宣传必须主题明确,有的放矢,才能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同志紧紧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条例》修订、《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醉驾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等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开展大规模、系列性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解读新增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车主、驾驶员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同时,根据《条例》新增法律法规,在全市策划开展了“礼让斑马线”、“文明分贝”、“举报车窗扔垃圾”、“开车系安全带”、“整治马路乞讨”等具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短短几个月内,驾驶员系安全带率由原来的不足20%迅速提高至95%以上;车主驾车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蔚然成风;全市开车打手机、车窗扔垃圾、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马路乞讨、路口卖花想象几乎绝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通过不懈普法宣传,广大车主、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至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下降,为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托社会,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
同志深深认识到社会是普法宣传的广阔舞台,多年来组织各交警大队民警积极深入全市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以“五进”活动为平台大力推进普法宣传,通过上交通安全课、举办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发放交通法规宣传单张、播放普法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每年积极联合市安监、教育、司法等部门,组织各交警大队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企业普法宣传周”、“大学生普法宣传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周”等系列普法宣教活动;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活动、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法有奖答题活动;在开创性地建立交通安全副校长制度,有力推进了校园交通安全法的普及教育;邀请“马路天使”宣讲团驻留,通过事故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开展普法公益巡回宣讲。仅2015年,就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926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80万份,展出交通事故展板926场次,以来全市中小学生、企业员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三、借助媒体,搭建、夯实新闻媒体普法宣教平台
同志紧紧抓住新闻媒体普法宣传阵地不放松,建立了新闻媒体信息沟通、随警采访、事故跟踪等长效机制,在媒体开辟了“法治正前方”、“你看你”、“经典事故案例分析”、“交警话你知”等10多个固定专栏,结合日常采访报道,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特别是2015年组织策划的“三大整治行动”、酒驾整治、泥头车整治、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等数十个题材都形成了多篇幅的系列报道,并配合评论文章,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法规宣传氛围。在继续巩固、壮大本地媒体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在中央、省级媒体的普法类宣传报道大幅提升。至2015年,共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报道8100多篇,刊登普法专栏、专题报道1260多期,制作普法电视(广播)公益广告150条,发布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提示信息650多条,覆盖人群180余万人。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南方都市报》、《珠江晚报》评为十佳通讯员。
四、掌控新媒体,通过“交警”微信提高普法宣教覆盖面
在互联网+时代,只有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受众覆盖面。为此,同志于2014年5月组建微信团队,开通并精心打造“交警”官方微信,组织团队人员深入各科室、大队进行策划采写交通执法动态和交通事故案例,对事故原因进行层层分析,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微信曝光。期间,推出了《在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赔多少钱》、《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交警开天价罚单》、《司机因不认识一个标志,发生事故多赔8万》等一大批精品普法文章,受到广大车主、驾驶员的欢迎,并形成了全国影响,市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交通违法率近年来持续下降。“交警”微信启用短短一年多时间,粉丝已达24万,头条阅读量稳定在4-5万,周阅读量排名位居全国政务微信前4、全国交警第一,2015年获评省最具影响力微信号。由于“交警”微信普法类文章内容贴近本地、有警示教育意义,风格生动活泼,所发布文章多次被《人民日报》、央视财经、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今日头条等公众号及腾讯大粤网、凤凰网、光明网等各大网站转载,“交警”微信已成为交警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也是交警在全国树立良好形象的品牌,目前已成为50万车主、65万驾驶员最贴心的出行指南。